關于印發(fā)《工會機關干部外出報備制度》的通知
各黨組成員、機關各部室、個事業(yè)單位:
現(xiàn)將《工會機關干部外出報備制度》印發(fā)給你們,請認真貫徹落實。
工會機關干部外出報備制度
建立和完善領導干部外出請假報備制度,對于本級領導及時掌握和了解情況,處理緊急事項和各類突發(fā)事件,保障工作正常運轉,改進機關干部工作作風,嚴肅機關干部組織
紀律性具有重要作用。根據(jù)省、市有關要求,結合本單位實際,現(xiàn)將機關干部外出報備制度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報備人員和事由范圍
全體機關同志因公因私離開本市,須履行請假報備手續(xù)。
二、報告內容
主要包括:外出人員、事由、時間、地點,在此期間代其工作的負責同志姓名、職務及聯(lián)系方式。
三、請銷假程序
機關干部外出請假報告實行分級管理,一般采取書面方式進行,特殊情況可先采取口頭方式請假再行書面方式。
1、黨組成員外出的必須經主席批準,并履行備案手續(xù)。
機關其他副處級以上領導干部外出的,須向常務副主席請假,并履行備案手續(xù)。
2、科級及以下機關干部外出的,經分管領導批準后,須向常務副主席請假,并履行備案手續(xù)。
3、機關干部外出期間,因故需逾期返回的,必須按管理權限請假。
4、領導干部獲準外出期間,必須保持通訊暢通。
5、外出活動結束后,應及時銷假。對外出不請假的,給予通報批評;影響正常工作開展造成不良影響的,要嚴肅追究其責任。
6、市總辦公室負責相關領導干部請假登記備案工作。
7、《備案登記表》請登錄盤錦市總工會網(wǎng)站下載專區(qū)下載。